2021年度无锡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申报指南
一、支持方式和指南代码
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(指南代码:C102):
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需求,支持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,培育规模较大、布局合理、对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提升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组合,每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 申报对象为注册在我市的企业、高校科研院所;
2. 管理层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意识,具备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,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,明确知识产权分管领导、专(兼)职管理人员和专用经费;
3. 若申报对象是企业,须已完成省贯标绩效评价或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;若申报对象是高校、科研院所,须拥有与所申报项目技术领域相关的重点实验室、工程实验室或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研发中心,拥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和科技在研项目,对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给予优先支持;
4. 技术创新能力强,具有较多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产出专利技术,所涉及的产业领域为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,专利技术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,若申报对象是企业,有效授权专利不少于60件且有效发明授权专利不少于15件(PCT与有效发明专利可进行1:2抵算);若申报对象是高校、科研院所,有效授权专利不少于100件且有效发明授权专利不少于50件(PCT与有效发明专利可进行1:2抵算);
5. 专利技术转化运用能力较强,实现产业化率较高,若申报对象是企业,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有专利技术产生,其中有1项以上产品为专利技术产品,专利技术产品有良好的国内外市场前景;
6. 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及资信,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案件,若申报对象是企业,上年度销售收入4000万元以上,税收不低于300万元;
7. 已实施专利数据库建设,为科研管理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和专利创造、保护提供专利信息支撑;
8. 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和知识产权工作基础,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有相关合作协议,合作方应具有相似或相关的技术领域,已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体系;
9. 重视知识产权文化建设,开展知识产权知识成果宣传,有较为完善知识产权制度,有较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措施;
10. 建设期满后能新增1-2个高价值专利组合,新申请发明专利50件以上,通过PCT途径新申请专利10件以上;若申报对象是企业,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2件以上,对专利商品及时进行全覆盖保护性商标注册。
三、申报材料
1. 无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市建设项目申请书(网上申报系统须在线打印通审核并带有编码水印的终稿)(必选);
2. 项目实施承诺书(必选);
3. 企业、高校科研院所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主体资格证明(必选);
4. 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资格证书(必选);
5. 通过省贯标绩效评价或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证明(必选);
6. 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、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成果证明材料(必选);
7. 已建成的知识产权数据库使用情况(必选);
8. 企业、高校科研院所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三方产学研合作协议(必选);
9.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(包括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)(必选);
10. 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(必选)(高校科研院所除外);
11.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证明(可选);
12. 海内外知识产权维权经历的证明(可选);
13. 地市级以上各类资质证书、获奖证明等文件(可选);
14. 其他证明材料(可选)。